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

来源: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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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创设于1977年8月理工学院海洋研究所甲组,嗣于1991年8月1日奉教育部核准为海运学院海洋法律研究所,并于2005年併入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新成立之人文社会科学院。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硕士班毕业学生历年来均奉准颁授法学硕士学位,英文学位用语则于1992年奉准由M.A.(Master of Arts)改为LL. M.(Master of Laws)。2001年设立硕士在职专班,2003年设立博士班。

  研究所是以海洋法律为研究及教学重点的法律专业研究所,故常受政府委託进行各项海洋法律立法或修法之研提,对国家海洋法制之建立与改善,着有贡献。

  研究所主要设立宗旨在于研究海洋法学的高深理论,培养国际公法学与私法学的专门研究人员,并对海洋法学有关问题提供建议,以促进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进而确保国家对海洋的掌握与维护应有的权益。

  研究所于1994年迁入本校海空大楼,各项设备均持续更新,以提供本所师生良好的学习及研究环境。研究所目前拥有一座小型图书室,蒐藏中外专业书籍期刊共约2,000余册,台湾海洋大学总图书馆亦有典藏之专业书籍,资料相当丰富。研究所现有教师专用研究室7间、专用教室5间、法律服务社办公室1间、电脑室2间及硕士生研究室7间、硕士在职专班研究室1间、博士生研究室1间。

  研究所现设有博士班、硕士班及硕士在职专班等叁种班制,其中硕士班及硕士在职专班并分为甲组(法律系毕业生)及乙组(非法律系毕业生)分别招生。目前共计有博士班研究生11名,硕士班研究生38名,硕士在职专班研究生65名,合计114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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