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法学会

来源:中国海洋法学会

  链接地址:http://www.cslos.org.cn/Signin_111.html

  中国海洋法学会是1993年12月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1994年8月15日民政部登记证的国家一级法学会,是一个进行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的学术性社会团体。

  学会为全国性社团组织,会址设在北京,秘书处设在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司法部是学会的业务主管部门。目前,有来自科研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个人会员 500余人,团体会员10余个。1997年,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社团重新登记的规定,于1999年8月19日通过获准重新登记。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的任期于2000年8月结束,2000年8月24-25日召开的第二届代表大会完成了学会领导机构和理事会的换届选举。

  学会的宗旨是为完善我国海洋法律制度服务。学会的主要任务是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制定和完善我国海洋法律制度的立法咨询意见和建议,开展海洋法问题的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促进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

  学会成立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活动,主要有:

  1.立法咨询。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关于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建议。接受国家海洋局的委托,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审议过程中提供咨询意见。为《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开展立法论证工作。

  2.法律服务。1998年接受山东省荣城市龙须岛渔业公司和落凤岗渔业公司的委托,对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所属"烟救2号"轮误入养殖区,造成两公司养殖业重大损失诉讼案件提供咨询。

  3.会员实践。组织学会会员赴海南岛和西沙群岛进行考察,以增进对南海诸岛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了解。

  4.国际交流。请来华访问的外国专家、学者作有关海洋法的学术报告。

  5.学术交流。以学术座谈会、研讨会和书评会等形式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请学会从事海洋法研究的专家学者和海洋主管部门的领导作报告,介绍有关领域最近发展状况及需深入研究问题。

  6.不定期出版《中国海洋法学会会员通讯》,加强各地、各部门的学术交流。

  中国海洋法学会将继续为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完善我国海洋法律制度和加强海洋法研究,深入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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